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技术支持:成都易欧科技有限公司
首 页
中心信息
中心文件
学习中心
政策法规
当前位置:
首页
>
政策法规
>
规章
> 正文
2003卫生部令36_号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》
发布时间: 2014-08-05 17:41:16 作者:本站编辑 来源: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:
上一篇:
医院感染管理办法(2006年9月实施)
下一篇:
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2005
友情链接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
中国医疗卫生消毒网
中国医院感染管理网
四川省卫生厅
世界卫生组织
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美国CDC医院安全网
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
四川省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: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.四川省人民医院 电话:028-87393275 87394013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. 蜀ICP备10208558号-2 技术支持:成都易欧科技有限公司